60岁以上人员和用人单位一般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做工伤认定,不过有这些处理途径:
先看协商解决。双方能就赔偿事宜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
要是协商不成,就走民事诉讼。提供劳务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担责。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定责。若提供劳务者自身有过错,会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
还有特殊情况。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办退休手续或没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原单位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单位要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招用已达或超法定退休年龄、已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若单位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了工伤保险费,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