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股东要不要承担债务,得看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要是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把该出的钱都出足了,那公司破产时,股东就不用额外再去清偿公司的债务。公司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破产后,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用公司剩下的财产去还债,不会影响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负责了。比如说股东出资不实,也就是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交够钱,那股东就要在没出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有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把自己的出资拿走,却还保留着股东身份和原来的出资数额,这种情况下,股东要在抽逃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