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愿把小孩给另一方,要按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处理。法院确定抚养权归属,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小孩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判给女方,但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不判给女方。
小孩已满两周岁,双方都要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跟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更有利,而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这些情形下该方会被优先考虑。
小孩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小孩不愿跟女方,法院判决时会参考。
遇到这种问题,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自己更适合抚养小孩的证据,比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以此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