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是否要和男方一起偿还其婚内借的债,得看债务性质。
要是债务是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看病买药这些方面,按照《民法典》,这就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得一起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判决。
要是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比如男方私自借钱去投资,投资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还是得算共同债务。比如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女方知道且同意借款,或者钱实际用在了夫妻一起经营的生意上。
总之,结婚时老公借的债,离婚时女方要不要一起还,不能直接下结论,关键看这债符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