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的股权在离婚时分割情况复杂,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如果股权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不能分割。不过,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认缴出资,另一方虽不能直接分割股权,但能就相应出资额及其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要是股权是婚后取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能协商处理,比如一方获得股权,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把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其他股东都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的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建议夫妻双方先尝试协商解决股权分割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以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