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口子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等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接下来30天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办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处,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处核实没问题后,会给个《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还给当事人。
2、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离婚证,那就当作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3、要是在离婚冷静期里双方都没反悔,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两人又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处会看看两人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有没有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儿商量好,都没问题的话,就给办理离婚登记,发离婚证。
这么看的话,最快在交了离婚协议的31天后能拿到离婚证,不过得是双方都不反悔,而且冷静期一结束就赶紧去申请才行。未来法律在离婚程序上可能会继续优化,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也会在婚姻关系处理方面起到更合理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