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承担无限责任,在中国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不超过五十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通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股东一起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以及股东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此外,得有公司名称,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还要准备好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募集设立则是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时,发起人要符合法定人数,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需经创立大会通过。也要有公司名称、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
设立这两类公司,都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就合法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