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婚姻关系中的过失方,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重婚是严重过错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不管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严重违反夫妻间的忠诚义务。
与他人同居也会被认定有过错。这里说的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违背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
实施家庭暴力也属于认定过错的情况。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进行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构成过错。虐待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此外,若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也会认定其为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等因素,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