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提供你的银行卡代收并转款。所谓“征信不好、贷款不能打到本人卡”明显偏离正常放款路径,至少属于高风险异常信号;《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禁止非法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若款项实际来自诈骗等犯罪,你在已经出现异常理由、仍按他人指令收款转出的情况下,账户可能被冻结、被采取惩戒措施;办案机关还会结合聊天内容、转账次数、金额、是否获利及是否规避核验,判断是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也可能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审查。即使对方确是朋友、款项自称贷款,也不能仅凭口头说法排除风险。遵义郑青松律师建议你立即拒绝使用本人账户,让对方直接与正规贷款机构、放款银行核实;不要接收验证码、交付银行卡或手机。若钱已经到账,先不要转出或提现,保留全部聊天、贷款合同及流水,尽快向银行说明并报警核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