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孩抚养权争夺案里,法院判决一般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女孩,通常会跟着母亲生活。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严重疾病,或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那孩子就可能随父亲生活。
当女孩两周岁以上且未成年,父母都想让孩子跟自己生活时,要是一方有这些情况,会被优先考虑。比如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孩子跟他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孩子跟他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要是女孩八周岁以上,法院会尊重她自己的想法。
当事人处理抚养权争夺案时,得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说明自己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条件;给出孩子长期和自己生活的证明,体现孩子生活环境稳定;还可以找出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对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另外,双方在打官司之前也可以先协商。要是能协商一致,就签订抚养权协议。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让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