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很多夫妻会就房产归属进行约定,其中约定房子归女方通常是有效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能以书面形式对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可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要是夫妻签离婚协议时约定房子归女方,并且这是双方真实想法,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但要清楚,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不会直接让房子的产权发生变化。要是房子原本登记在双方或男方名下,女方就得依据有效的离婚协议,要求男方一起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要是男方不配合,女方不用慌。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男方履行过户义务。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女方能拿生效法律文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完成房产过户。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女方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房产顺利过户到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