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谁承担的责任更大,得看具体情况。
共同借款人属于借款合同里的债务人,要和其他共同借款人一起对全部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共同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偿还之后,共同借款人之间可以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分担债务。
担保人又分一般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没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还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能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要是共同借款人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能按时还款,那担保人可能就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共同借款人没办法偿还债务,连带责任担保人就得马上承担责任,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才要担责。
要是共同借款人里有人没能力偿还,其他共同借款人就得承担这部分还款责任。而担保人只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担保范围比债务总额小,共同借款人承担的责任可能更大;要是担保范围是全部债务,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就和共同借款人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