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经历离婚冷静期后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两种可行办法。
第一种是不申请离婚证。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只要有一方没去申请,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两人的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到了规定时间一方没到场,那比赛就取消,婚姻关系也继续维持。
第二种是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事人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去了之后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核实,确认没问题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这样两人的婚姻关系就继续保持。
法律建议:要是不想离婚了,最好尽快行动。如果选择不申请离婚证,要和另一半沟通好,避免出现误会。要是选择主动撤回,要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确保撤回申请顺利完成,让婚姻关系稳稳地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