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要是还没收到传票就开庭了,这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得在开庭前的合理时间内,把传票送到当事人手里,这样当事人才能有时间为出庭做准备。
要是碰到这种没收到传票就开庭的情况,别慌。你可以在开庭的时候跟法官说自己没收到传票,让法院去核实送达情况。要是法院确实没按规定送达传票,那这次开庭的程序就有问题,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审理,重新定个开庭时间,并且依法把传票送达给你。
要是法院坚持继续开庭,你可以给法院交一份书面申请,说明自己没收到传票,请求法院暂停审理。同时,你有权利要求法院拿出送达传票的相关凭证,来证明他们已经履行了送达义务。要是法院拿不出有效的送达凭证,那这次开庭审理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
要是法院最后没采纳你的合理请求,还是作出了判决,而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你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像和法院的沟通记录等,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能用这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