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之后,不做伤情鉴定也有可能立案。
在治安案件方面,就算没去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存在打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就能立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是有人动手打人或者故意弄伤别人身体,公安机关是有权力展开调查处理的。也就是说,立案并不一定非要伤情鉴定的结果。比如,有监控清晰拍到打人过程,或者有现场证人能明确指认打人者,这种情况下即便没做伤情鉴定,案子照样能立。
到了刑事案件这里,通常故意伤害罪得是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能认定,伤情鉴定结果就成了很关键的证据。但这可不代表不做伤情鉴定就肯定不能立案。要是有其他足够的证据显示可能构成犯罪,像现场好几个证人都亲眼看见了很严重的暴力殴打行为,让公安机关觉得有犯罪事实,需要去追究刑事责任,那也是可以先把案子立起来的,之后再看情况决定要不要做伤情鉴定。
不过呢,伤情鉴定对确定案件到底是什么性质、该让打人者负什么责任以及怎么量刑,都有很大的作用。要是符合做鉴定的条件却不做,可能会影响到案子的正常处理,也会对受害人维护自己权益不利。所以,被打的受害人一般还是要配合去做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