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期间男方亲女方的行为性质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双方还在离婚程序里,没正式办完离婚手续,那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还是存在的。
2、如果女方明确表示不愿意被亲,男方却强行这么做,这就可能属于婚内的性骚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关于人格权的规定,每个人都有身体权、隐私权等权利,男方这种性骚扰行为侵犯了女方的人格权益。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停止这种行为,并且赔礼道歉。
3、要是女方没明确反对,或者两人在离婚期间还有情感交流,男方亲女方可能就是一种情感表达,不违法也不构成侵权。
4、判断这个行为的性质,关键在于女方愿不愿意,有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要是女方觉得男方的行为侵犯了她的权益,可以通过和男方商量、找第三方调解,或者去法院起诉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