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里的违约金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能随意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借款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要给对方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计算违约损失赔偿额的办法。
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很多,当事人也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在民间借贷合同方面,司法实践有特别规定。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其中一项主张,也能一起主张。不过,这些费用加起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是不支持的。
法律对借款合同违约金进行限制,就是为了避免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带来不公平的情况,从而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大家签借款合同时,得留意违约金的约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然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在后续纠纷处理时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