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受理费负担有这些规则。
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负担,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也可以由胜诉方负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第三人撤销之诉里,若第三人的请求全部被支持,被告方可能要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若第三人的请求部分被支持,法院会按比例确定各方分担的费用;若第三人的请求没得到支持,通常第三人要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
要是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可以按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并作出决定。
所以,案件受理费最终由谁负担,要结合案件判决结果和法院的具体判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