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赃时,利息通常要退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都要追缴或责令退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支付的利息,是违法所得的衍生部分。行为人吸收资金用于运营等产生的利息收益,是基于非法行为,所以利息应纳入退赃范围。
司法实践里,集资参与人本金没还的,已支付的回报可折抵本金。也就是说,即便付了利息,本金没还,利息可能用来冲抵本金。司法机关为最大程度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缴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违法所得。
所以,非吸罪中本金和利息都要退还,这能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若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积极退还本金和利息,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从轻处理。集资参与人遇到这类问题,可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