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碰到贷款买的且已经增值的房子分割问题,得分不同情况处理。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结婚后用夫妻一起挣的钱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这房子先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名字一方自己的债。夫妻结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登记名字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钱可以这么算:用夫妻一起还贷款的部分占房子总价钱(首付加上已经还的贷款再加上没还的贷款)的比例,乘以房子增值的部分,然后再除以2。
2、要是房子是结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贷款买的,那这房子就算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可以由夫妻两人商量房子归谁,怎么给对方补偿。要是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考虑买房时谁出了多少钱、贷款是怎么还的、夫妻结婚时间有多久等情况来判决。通常会把房子判给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钱要把房子增值的情况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