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里没提到房子,这其实就是双方还没就房子怎么分达成一致。要是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的内容包括房子归谁,以及给另一方多少补偿等,然后达成一个补充协议,之后就按照这个补充协议来办。
要是商量不拢,不管是哪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依法分割房子。法院在处理时,会综合考虑很多情况。比如什么时候买的房,钱是谁出的,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等,以此来判断这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确定是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多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那一方。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买的,属于个人财产,那这房子还是归这个人。不过要是结婚后夫妻一起还了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这种情况下,拿到房子产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建议:在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一定要谨慎处理。能协商解决最好,签订补充协议时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要是要起诉,就要提前收集好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