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前,欠款人转移财产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欠款人是正常处分自己的财产,像以合理价格转让,或者把财产赠与近亲属等日常的财产处理行为,并且没有逃避债务的想法,那这个财产转移是有效的。
但要是欠款人明明知道自己欠了债,为了不还钱,在起诉前用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财产,或者无偿把财产送出去,甚至放弃到期债权,这就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了。按照《民法典》,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种行为。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财产转移就从一开始就无效,财产得恢复到没转移之前的样子。
要是债权人想行使撤销权,就得证明欠款人恶意转移财产,而且这种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所以,当债权人发现欠款人有这种情况,要赶紧收集证据,比如财产交易的时间、价格合不合理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继续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