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还钱,关键得看这笔债务的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有还钱的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共同债务要一起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夫妻可以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要是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用还。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判断债务性质,要综合看这笔钱用在哪了,夫妻是不是都有借钱的想法等情况。要是对债务性质有分歧,可以先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好,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和判决。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借钱还是还钱,都要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这样万一以后有债务纠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