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银行有贷款时离婚,处理方式得看贷款性质。
要是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判决。通常,夫妻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还有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对于这种贷款,离婚时两人可以商量怎么分担还款,像按比例分,或者一方全还。不过要注意,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用,银行还是能找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
要是贷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婚前借的钱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里,或者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那就由借钱的人自己还,和另一方没关系。
实际操作时,双方要尽快和银行说清楚离婚情况,还有债务分担方案。要是银行同意把债务转出去,就能办相关手续;要是银行不同意,就得按原来的贷款合同还钱,之后夫妻再按之前商量好的互相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