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的。
2、要是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在办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要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明确说不要这项赔偿了,那法院是不会支持赔偿请求的;要是没放弃,就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以内,单独就损害赔偿去法院起诉。
3、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要是作为原告,就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要是作为被告,一审的时候没提这个请求,到二审的时候才提,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以内另外起诉;要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也能在离婚后的一年以内单独就这个事儿起诉。
4、总的来说,离婚之后,没有过错的一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没有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就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未来在实践中可能会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和程序,让赔偿制度更加完善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