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写着无债权,不同情况得不同处理。
要是实际上真没债权,按协议办事就行。但要是之后发现有债权被隐瞒了,另一方可以在发现那天起,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藏起来的债权财产。
要是实际上有债权,可协议里没提,这就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碰到这种事,双方可以先商量,签个补充协议,把债权归谁、怎么分说清楚。要是商量不拢,不管哪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债权的性质、形成原因,还有双方在债权形成里出了多少力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把债权合理分割。
所以,离婚协议对债权处理不清或者和实际情况不一样时,大家可以先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走法律途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