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单位福利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常让人困惑。下面分情况说明。
若福利房是在夫妻结婚后拿到的,并且用的是夫妻一块儿挣的钱买的,就算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这房子的权利。
要是一方在结婚前就用自己的钱买了福利房,房产证也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但要是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单位福利房是因为一方的特定身份福利分到的,单位还明确说了这房子只归这一方,那就算是在婚姻期间拿到的,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单位福利房是不是夫妻财产,得看买房时间、谁出的钱,还有单位的相关规定。要是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