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说说逃税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纳税人用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干脆就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比较大,而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就构成逃税罪了。这种情况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罚金。要是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那处罚就更重,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得交罚金。
那“数额较大”是多少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是五万元以上。也就是说,要是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达到五万元以上,还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这人既不补缴应纳税款,也不缴纳滞纳金,还不接受行政处罚,那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不过呢,法律也有个初犯免责条款。要是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把应纳税款补上,交了滞纳金,也接受了行政处罚,那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是这人在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那就不适用这个免责条款了。
另外,扣缴义务人如果也用上面说的那些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经扣下、收下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同样会依照逃税罪的规定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