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会遇到法院退回起诉状的情况,但要清楚,这可不算能上诉的法定情形。一般来说,法院要是觉得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会给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驳回起诉裁定,当事人对这些裁定是可以上诉的。
当法院退回起诉状,往往是在立案审查阶段。这个时候,案件还没正式进入审理程序呢,也就不存在上诉的事儿。上诉是啥呢,就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满意,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的诉讼。
要是法院通过书面裁定给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在受理之后又驳回了起诉,当事人要是对这个裁定不服,在裁定书送到手里的十天内,就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来的裁定有问题,就可能撤销原来的裁定,让原审法院立案受理或者接着审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只是被法院退回了起诉状,先别着急上诉,看看是不是材料没准备全或者有其他问题。要是收到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一定记好十天的上诉期限,及时上诉来维护自己打官司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