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想让男方赔偿,得符合法定情形。按照《民法典》,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针对因男方过错行为带来的实际财产损失,像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财产损坏的修复费等,就按实际损失赔。
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得由法院综合多方面来定。比如男方过错程度,是故意还是过失犯错、过错行为持续多久;过错行为导致的后果,对女方精神伤害有多严重、是否影响她正常生活工作;男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经济状况好的,赔偿数额可能高些;还有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生活水平高的地区,赔偿金额也可能多。
由于没有固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要是双方能协商好赔偿数额,就按协商结果来。要是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