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分配是个关键问题,核心在于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体现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另一类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背负的债务。对于这类债务,离婚时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可以协商清偿办法;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
在实际判断债务性质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债务用途,如果一方借钱去赌博等搞非法活动,这债务一般就是个人的。还有举债时间、夫妻双方是否知情等也会考虑。另外,要是债权人找债务人配偶要其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法院一般不支持,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对于大额债务最好共同签字确认,避免事后纠纷。如果遇到债务问题,要及时收集债务用途、双方是否知情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