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很多人对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不太清楚。下面为大家讲讲其中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打算协议离婚,得先一块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当初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好了,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这三十天里双方都没撤回申请,那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得带好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就给登记并发证。但要是冷静期过了这三十天,双方没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就办不成了。大家办理协议离婚时,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和规定,避免弄巧成拙。要是有疑问,也可以向专业人士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