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没有抚养权,可探视孩子的权利却被阻碍,有几种办法能帮你解决问题。
先试试和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好好沟通。以平和的态度跟对方讲清楚,探视孩子是自己应有的法定权利,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合理合法。而且让孩子多和自己接触,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说不定能让孩子更开朗、更自信。大家心平气和地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时间和方式,比如每周固定一天见面,或者每个月一起出去玩一次。
要是沟通不管用,就找第三方来帮忙调解。可以找孩子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就像和事佬,能站在中立的角度,帮双方把矛盾说开,促使双方达成关于探视权的协议。
要是调解也没效果,那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之后,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得配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比如规定每个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可以探视。
如果对方还是不听法院的判决,不配合探视,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强制执行针对的是那些不配合的人,不是孩子。法院可能会用罚款、拘留这些办法,让对方乖乖履行义务,保障你的合法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