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买理财,多数时候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挪用公款罪主要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便利,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有几种情况会构成此罪,比如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去搞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
用公款买理财就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营利活动说白了就是为了赚钱去做的事,买理财产品就是为了赚收益,这是很典型的营利行为。只要用公款买理财,不管时间长短,只要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去营利,数额达到五万以上,就算“数额较大”了。
但也有例外情况。要是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用公款买理财产品是为单位谋利益,一般就不算挪用公款。因为挪用公款罪重点是“归个人使用”,如果不是个人私自挪用,而是单位集体做的决定,那就不构成这个罪。
法律建议: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清楚挪用公款的法律后果,别私自用公款去买理财。如果单位有相关理财需求,要通过正规的集体决策程序,保留好相关的决策记录,避免个人承担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