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房贷与房产增值怎么分,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一方在婚前就签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向银行贷款,结婚后俩人一起还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处理这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的钱,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以这么算:用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除以房子的总价款,得出的比例乘以离婚时房子的市场价,再除以2。
2、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还是两个人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得两人一起还。房子增值的部分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割。
3、要是一方父母出钱买了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相当于只送给自己孩子,这房子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房贷也是他个人的债务,增值部分也归他。但要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相当于送给夫妻俩,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和增值部分都按共同财产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