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欠款追诉会涉及诉讼时效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要是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付款期限到了对方没付款,权利人就知道权利受损了,这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要是没约定付款时间,权利人能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宽限期结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那天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结束。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义务人能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不过,要是义务人同意履行,就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
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诉讼时效,在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比如发催款函、协商还款等,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导致权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