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里要是有给妹妹钱的约定,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要是这个约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德,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这时候,双方就得按照协议给妹妹钱。要是有一方耍赖不给,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好好商量,让对方按协议付钱。
2、要是商量不管用,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对方履行协议。打官司的时候,得拿出离婚协议等证据,证明协议确实存在,以及里面约定了什么内容。法院判了之后,要是对方还是不付钱,就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逼着对方把钱拿出来。
3、不过呢,如果这个约定是在一方被欺骗或者被威胁的情况下达成的,那受欺骗、威胁的一方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被坑了的那天起一年内,可以去法院要求撤销这个约定。还有,如果协议里的这个约定损害了其他债主的利益,债主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让这个约定无效。
对于离婚协议中给妹妹钱的约定,得先看看它有没有效,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协商或者去法院起诉等办法来处理。未来在处理这类离婚协议约定时,随着法律意识的提升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会更注重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司法实践也会更加规范和高效,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