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约财产纠纷大多和按习俗给的彩礼返还问题有关。依据《民法典》还有相关的解释规定,彩礼返还标准如下:要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会支持的。就像男女只是订婚,没去登记结婚,分手之后,给彩礼的一方就有权利让对方把彩礼还回来。
2、双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生活,之后又离婚了,给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同意。这就是说,虽然有了结婚登记,可实际上没有一起过日子,彩礼就得返还。
3、在结婚前给彩礼,让给彩礼的人生活变得困难了,离婚的时候给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法院同样会支持。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4、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双方一起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没有生小孩、彩礼给了多少、彩礼是怎么用的,还有双方有没有过错等。要是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彩礼也用在了共同生活里,那返还的比例可能就会降低;要是有一方有过错,也会对返还数额有影响。举个例子,双方一起生活了一年,彩礼也花在了共同生活的支出上,那返还的数额可能就比彩礼的全额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