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两年后要是涉及房产分割,得看具体情况来定分割办法,还要考量是否合理。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全额付款买的,并且登记在这个人的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基本分不到。不过要是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给予补偿。
2、要是房子是在婚后用夫妻共有的钱买的,不管是登记在一人还是夫妻两人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多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过错的那一方,来做出判决。法院可能会让一方把房子拿走,然后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或者把房子卖掉,双方分卖房子的钱。
3、要是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那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送给了自己孩子,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那就等于父母把房子送给了夫妻俩,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夫妻可以按照双方父母出钱的比例,按份拥有这套房子。
4、要是房产已经分割完了,但是有人对结果不满意,要是当初签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没有存在欺骗、胁迫等不好的情况,那一般就很难反悔了。但要是有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法院要求撤销这个协议,重新对房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