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里没有“单位挪用公款罪”,相关的是挪用公款罪,此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是单位。下面说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
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里包括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客体方面,该罪主要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主观方面,行为人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公款还故意挪作他用,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
要是单位实施类似挪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该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遇到这类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