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去偿还婚前债务,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和认定。要是配偶知道并且同意用共同财产还对方婚前债务,按照双方的意愿,这种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是有效的。这就相当于夫妻双方都愿意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钱还了之后,就不能随便让婚前欠债的一方把用于偿债的共同财产部分还回来。不过要是双方有其他约定,那就按约定来。
2、要是配偶事先不知道,事后也不认可用共同财产还对方婚前债务,那这种偿还行为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不知情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不知情的一方能要求婚前欠债的一方把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还回来,通常是已偿还金额的一半。毕竟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私自用共同财产还婚前个人债务,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3、要是婚前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像买婚后一起住的房子,那这笔债务性质可能就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了,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就合理,不存在还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