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委托保管指委托人把自己财产交给受托人保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在委托保管里,受托人要妥善保管保管物。无偿保管时,若受托人能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偿保管时,受托人因保管不善致保管物毁损、灭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财产的分配按委托保管协议处理。协议明确约定分配方式的,按约定执行。比如约定保管期限结束归还保管财产给委托人,受托人就得履行。没约定分配方式,保管财产所有权通常仍归委托人,受托人要在保管期限届满或委托人要求返还时完整返还。保管期间保管财产产生孳息,没其他约定的,孳息归委托人。
保管中出现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