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调整。
订立合同时,当事人要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要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履行合同,当事人要全面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质量方面,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相关规定确定。质量不符要求,受损害方可合理选择让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价款支付,买受人要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支付。未按约定支付,出卖人可要求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当事人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