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能约定管辖,不过要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虽属合同纠纷,不过法律规定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要是当事人在建筑工程合同里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那这个约定无效,仍得按专属管辖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所以,建筑工程合同当事人能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的管辖法院得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还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如果约定的管辖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就得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处理纠纷。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时,要确保约定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因约定无效导致纠纷处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