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诉期其实就是诉讼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的时候开始算。就拿借条来说,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从还款日期到了之后,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要是没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随时能要求债务人还钱,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这个准备时间结束开始算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因为一些法定情况而中断或者中止。中断的意思是,在诉讼时效期间里,因为发生了某些法定的事,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就不算数了。等这些导致中断的事情没了,诉讼时效重新开始算。像债权人跟债务人提出还钱的要求、债务人答应还钱、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这些情况都能让时效中断。
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法定的原因,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暂时停止计算。等导致中止的原因没了,再经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结束了,比如遇到不可抗力这种情况。
要是过了诉讼时效才去起诉,对方可能会拿诉讼时效已过作为理由来抗辩。如果抗辩成功,债权人就没办法通过法律胜诉了,但债权人该有的实体权利还是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