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瘫痪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分配按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原则,结合父母情况判定。
要是瘫痪一方有经济能力,能给子女稳定生活和良好成长环境,还愿意抚养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其抚养能力。但要是瘫痪程度重,没法正常照顾子女生活学习,法院一般会把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母方不宜抚养的情况除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想抚养,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可优先考虑。子女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而且,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