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女方说有债务,这时候债务分担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债务是夫妻一起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共同债务得两人一起还。要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两人商量着怎么还;商量不拢的,就由法院来判。一般来说,夫妻一起签了字,或者一方事后承认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
2、要是女方说的这笔债是她个人的,像婚前欠的钱又没用到婚后生活中,或者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生产经营或者是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女方自己还。
3、实际生活里,如果夫妻俩对债务该怎么算、怎么分商量不好,可以去法院打离婚官司。法院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借钱用途的证明这些,来判断这到底是啥性质的债务,然后决定怎么分担。现在法律对夫妻债务的界定越来越明晰,未来在司法实践中,会更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