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对财产约定赠与,一般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得满足几个条件:行为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要是离婚协议里的财产赠与条款符合这些条件,通常就会被认定有效。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为了离婚,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把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赠与他人,像子女。这是双方真实的想法,法律是认可的。不过,如果这个赠与影响到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个赠与行为。
对于不动产这类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赠与才会发生物权转移效力。动产的话,完成交付就行。要是赠与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反悔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能撤销赠与的。但离婚协议里涉及身份关系和财产分割的约定有一定的整体性和特殊性,法院判断是否允许撤销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