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登记在女方名下房产的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男方在婚前就买了房,还把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这通常会被看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子就成了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男方大多没法要求分割。不过,要是男方能拿出证据,证明买房是为了结婚,可最后双方没结成婚,或者结婚没多久就离了,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让女方返还一部分购房款。
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还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通常都算共同财产,就算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改变它共同财产的性质。分割时,原则上是双方平分,但法院会综合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要是购房款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并且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夫妻双方可以商量着按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由法院来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