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要是子女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可以根据不同状况采取对应办法。要是女方觉得男方存在不适合继续养孩子的情况,像男方有虐待、遗弃孩子,对孩子实施暴力伤害等行为,或者男方得了严重疾病,因为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孩子等,女方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按照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会从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做判决。要是女方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而且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女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2、要是女方只是想多和孩子相处,能先跟男方商量,就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一份书面的探望协议。要是商量不成,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3、要是女方经济状况有了重大改变,觉得原来定的抚养费不够孩子生活,能和男方商量增加抚养费的数额。要是商量不成,也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增加抚养费以及增加的数额。